English

声讨“法轮功”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

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行座谈会
2001-02-05 来源: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陈晓钟 新华社记者 尹鸿祝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今天举行座谈会,深刻揭露“法轮功”邪教的反动本质,愤怒声讨“法轮功”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。与会人士指出,我们同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的斗争,不仅仅是同邪教的斗争,而且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,思想上决不能麻痹。委员们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,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。

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在发言中指出,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制造的自焚事件,灭绝人性,令人发指。这充分暴露了“法轮功”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科学的邪教本质,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看清了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妄图与社会和法律抗衡,与国家和人民为敌的反动实质和丑恶面目。他说,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,任何一个法治国家,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,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,都绝对不能允许“法轮功”这样的践踏生命、践踏人性、践踏自由、践踏法律的邪教组织存在,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“法轮功”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,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,残害生命,祸国殃民,罪责难逃,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。

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说,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活动是有政治背景、政治目的的,他们不仅反科学、反人类、反社会,而且反人民、反政府、反法律。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投靠国际反华势力,与全国人民为敌,妄图搞乱中国,颠覆政府,破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已经彻头彻尾地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,我们同“法轮功”的斗争是长期的,艰巨的,复杂的。我们要在思想上、政治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一致,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关于取缔邪教组织、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,严厉制裁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犯罪分子。

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在发言中强调,我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,维护社会稳定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不仅是履行人民政府的庄严职责,而且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,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。我国政府依法解决和处理“法轮功”问题,坚持团结、教育、转化、挽救的方针,着眼于团结大多数、教育大多数、转化大多数、解脱大多数,使他们摆脱“法轮功”精神桎梏的事实证明,中国政府对“法轮功”问题的处理,是对国际反邪教事业的有力支持,是真正地维护人权。

王厚德、王大明、冯梯云、唐德华、巫昌祯、段存华、蒋先进、孙金龙、王晓棠等委员在发言中强烈谴责了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制造自焚事件这一新的罪行。他们指出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安定团结,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职责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不仅要自觉地同“法轮功”邪教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,而且还要同社会各界一起推动全社会讲科学、讲法制,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,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做贡献。

座谈会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森浩主持。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王巨禄、齐续春等出席座谈会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